1.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6亿元,同比增长1.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67亿元,同比增长14.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6亿元,同比增长40.19%,其中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亿元,占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比例为35.52%。此外,2023年,公司整体实现药品销售6.66亿瓶(袋/支),同比增长30.69%。
说明药品销量、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增幅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
说明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且占全年比重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历史年度的情况是否一致。
(3)按年报中产品分类分别列示各板块业务最近两年前十大客户的交易情况,具体包括客户名称、注册情况、合作时长、销售收入、销售模式、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
客户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分析前述前十大客户变化的具体原因。
2.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星”)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196.72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4.13%,当年业绩承诺完成率51.97%。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股权收购款”金额为3.18亿元;对安徽恒星收购形成的商誉余额为5.43亿元,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列示安徽恒星最近三年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的情况,包括名称、合作年限、交易金额、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安徽恒星原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变化,如有,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报告期末尚未支付股权收购款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未支付的情形,与收购转让方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事项。
(4)结合前期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补充说明安徽恒星未完成业绩承诺涉及后续业绩补偿安排事项,公司与业绩承诺补偿方是否就补偿安排存在分歧,如是,说明具体分歧事项及后续拟采取的解决方案。
(5)说明对收购安徽恒星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重要假设及其理由、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及其测算过程、关键参数(如预测期营业收入、预测期增长率、折现率、利润率等)及其确定依据等,并说明相关参数与以前年度评估预测数据是否存在差异,说明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3.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第一名余额为14.09亿元,款项性质为代垫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0.70亿元。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前述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形成原因和交易背景、欠款方、账龄、期后回款情况等,是否存在逾期无法收回的情形,如是,
4.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6.2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5.94亿元;长期借款(包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9.3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87亿元。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偿债安排、投融资计划及现金流等,
说明报告期末短期借款大幅下降、长期借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有,充分提示风险。
5.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78亿元,其中对医药公司的余额为6.24亿元,占比为71.03%。
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最近两年前十大医药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结算方式、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账龄、坏账计提比例、期后回款情况等药业。
6.报告期,公司发生市场费9595.67万元,同比增长59.89%,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86%。深交所要求公司:
(1)补充披露最近两年前十大市场费服务商的基本情况,包括服务商名称、股权结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合作历史、服务内容、交易金额、是否为关联方等,
公开资料显示,华仁药业主营业务是从事大输液(包括非PVC软袋、直立式软袋、塑瓶、玻瓶大输液)、腹膜透析液、呼吸系统用药、精麻领域用药以及原料药、配套医药包材、医疗器械、大健康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有非PVC软袋、直立式软袋、塑瓶、玻瓶大输液,腹膜透析液,呼吸科、精麻科等原料药、治疗制剂,配套医药包材,医疗器械等。
一季度,华仁药业营收4.06亿元,同比增0.86%;归母净利润5082.29万元,同比增23.56%。
二级市场上,华仁药业7日开盘走低,截止发稿,跌0.32%,报3.74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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