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9,708,1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医药的生产制造业务,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药用辅料及特色中间体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生产的主要药品涵盖了抗感染类、心血管类、泌尿系统类(肾病类)、麻醉疼痛类、抗雄性激素类等多个用药领域;公司生产的药用辅料为药用空心胶囊产品,主要应用于化学制剂及中药制剂行业;公司生产的特色中间体主要应用于化妆品、营养品和饲料等功能性产品。
公司化学原料药产品主要为口服头孢类抗生素原料药(包括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头孢克洛和头孢羟氨苄)、alpha酮酸原料药、吸入式麻醉原料药(包括和七氟烷)以及抗雄性激素中间体(包括非那雄胺、度他雄胺)等品种,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的医药企业及部分商业流通企业。
公司化学制剂产品主要为自有品种中的抗感染类制剂(包括头孢克肟胶囊、头孢克洛缓释片、头孢克洛颗粒和头孢拉定胶囊等)、心血管类制剂(包括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硝苯地平缓释片和替格瑞洛片等),以及部分合作品种,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商业流通企业。
公司药用辅料产品主要为明胶空心胶囊,主要用于盛装固体药物。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制剂生产企业。
公司特色中间体业务主要包括植物源胆固醇及其衍生物、植物源维生素D3、植物源25-羟基维生素D3等系列产品,面向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国外大型医药化工、营养品企业和饲料企业。
公司的医药业务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和药用辅料业务。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人口老龄化加剧,健康中国的全面推进,促进国民医药需求增加,医药行业越来越受到公众及政府的关注,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满足国计民生的医疗健康需求,同时实现药物临床价值成为医药行业的重要目标。
从周期性看,医药行业的消费支出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健康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且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因而医药行业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具有防御性强的特征。医药行业作为需求刚性特征最为明显的行业之一,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公司的特色中间体业务主要以高纯度植物源胆固醇及其衍生产品为核心,涵盖下游植物源维生素D3、植物源25-羟基维生素D3等系列产品。
高纯度植物源胆固醇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化妆品领域,属于在化妆品领域新的应用,目前国内外生产企业较少,产品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维生素系列产品是人和动物生长必须摄取的微量有机物质,主要应用于营养品市场,包括人类营养品和动物营养品。人类营养品主要用于食品、饮料以及其他营养保健领域;动物营养品主要用于禽类、畜类、水产等养殖领域。随着全球人口数量的增长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提升,将会带来更多营养健康服务和产品的需求,全球市场对营养品的消费需求将持续稳定增长。但普通维生素D3产品市场呈现一定的周期性,周期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内企业竞争格局等诸多因素共同影响,这种周期性主要体现为行业产能增减变化及产品价格涨跌。而25-羟基维生素D3产品,因国内外生产企业较少,且市场需求日趋扩大,产品价格受行业周期性影响较小。
目前国内医药生产企业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始终坚持将研发作为企业的核心发展动力,注重业内合作,立足于开发具有临床价值的优质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口服头孢类抗生素原料药、alpha酮酸原料药、心血管类制剂、吸入式麻醉原料药、抗雄性激素中间体及植物源胆固醇系列产品上均具有显著优势。
公司是国内最早掌握酶法技术的口服头孢类原料药生产厂家之一;公司是国内最大的alpha酮酸原料药生产厂家,也是费森尤斯卡比的核心原料药供应商之一;公司是国内钙拮抗剂类抗高血压制剂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公司是国内吸入式麻醉原料药和制剂一体化的主要生产企业;公司是国内较早以植物甾醇生物发酵所得产品为起始原料生产甾体药物中间体的企业,是国内首家实现植物源胆固醇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在抗雄性激素中间体、植物源胆固醇、植物源维生素D系列等细分领域已取得行业领先地位。
随着医药监管力度加大和行业竞争的加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目前公司通过加快新产品开发力度,推动“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布局,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2023年,整体经济经历一定的冲击与挑战,医药行业同样也经受了严峻考验。
面对医药行业的竞争压力,公司紧扣2023年行动框架总体思路,立足生产经营和发展布局,砥砺前行。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586.67万元,同比增长3.66%。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战略从“有特色的仿制药”逐步转向“有特色的仿制药——改良型新药——创新药”的过渡。公司继续完善研发体系,通过引入各类高端研发人才和高素质应届毕业生,对公司研究院的合成、制剂和分析团队进行了有机更新,并进一步完善了研发人员的激励与考核机制;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重点项目研发进度,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达17,236.86万元,同比增长53.05%,占同期营业收入的10.60%,在新产品研发方面,艾地骨化醇软胶囊、复方α-酮酸片、七氟烷原料药和制剂获得药品注册证书,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聚卡波非钙片、碳酸镧咀嚼片、利丙双卡因乳膏、左卡尼汀口服溶液和注射液、头孢氨苄胶囊、普瑞巴林胶囊、多索茶碱注射液、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美索巴莫注射液、多潘立酮原料药、头孢羟氨苄原料药(酶法工艺)、头孢拉定原料药(酶法工艺)、布比卡因原料药、非那雄胺原料药等品种新申报注册,在一致性评价工作方面,头孢拉定胶囊已通过一致性评价,头孢氨苄胶囊已申报注册。
报告期内,公司兽药研发加快推进,三款中兽药和七款化药进入药学研究阶段,以宠物肾病为治疗方向的一款中兽药正处于技术审评阶段,盐酸特比萘芬片已取得新兽药证书;并根据生产线的规划,启动了多款宠物用仿制药物的研发,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两款化药已启动BE,、马来酸依那普利片和西咪替丁片三个品种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此外,公司与中国农业大学启动了宠物用创新型疫苗的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16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3项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等4个制剂品种、头孢羟氨苄原料药等22个原料药品种完成药品再注册。
头孢原料药业务领域,公司继续巩固与川宁生物的战略合作,确保核心母核7-ADCA的稳定供应,保障了口服头孢原料药业务的快速增长,2023年,公司头孢类口服原料药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约35%。制剂业务领域,公司核心产品左益因未中选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医院端销售受到一定影响,单品种销售量较上年同期下降约32%,但制剂销售部门积极应对医药行业及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销售策略,积极拓展新业务和第三终端市场,促进院内与院外市场的协同发展,以降低集采等政策对左益销售的影响;同时,积极推进其他制剂品种的市场开发力度,新上市品种加快各省挂网,积极争取地方集采和续标的中选,报告期内,吸入用七氟烷已完成7省挂网,复方α-酮酸片已完成6省挂网并且株洲联盟药品集采接续扩围中选,替格瑞洛片已完成3省挂网,对其他集采已中选品种的则加快产品销售力度,头孢类制剂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约37%。酮酸原料药业务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科瑞生物控股权的收购,同时完成了对科瑞生物经营管理层的改选,在巩固其抗雄性激素中间体业务和植物源胆固醇业务优势地位的同时,25羟基维生素D3业务已实现对海外客户的供货;报告期内,公司组建了合成生物学的产业化平台锦和生物,以现有的酶法和发酵技术平台为依托,寻求在抗生素原料药、甾体化合物两大主要方向开展对新的合成路线的研究和探索;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动保科技已完成了一期项目的建设,片剂和吸入式麻醉剂两个车间已通过兽药GMP认证,二期项目已进入论证和前期准备阶段,产品文号申报开始启动;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1.7亿片(粒、支、袋)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固体制剂生产线通过药品GMP现场符合性检查,原料药谷维素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子公司海西药业原料药七氟烷、吸入用七氟烷相关生产线通过GMP符合性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将质量管理作为最重要的生命线,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加强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公司定期对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审计,及时反馈和纠正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并持续改进;公司注重全员质量意识,通过对各生产环节的一线员工进行定期的质量培训和新入职员工进行GMP培训,提高每个员工的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质量持续改进项目,以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员工能力和客户满意度为目标,实现“零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EHS管理体系:通过持续提升生产装备的自动化水平,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实现人员简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装置、设备运行、消防等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水平;严格按照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践行“绿色生产”理念,推行清洁生产,通过源头控制、工艺技改、过程管控以及末端治理等措施,确保全年“三废”达标排放率100%,保障公司合规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化团队建设,完成了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的建设,在保障公司内部网络系统的安全与稳定的同时,对涉密部门的信息进行了有效管控,提升公司信息化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企业组织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推进人力资源管理的改进和创新:公司通过组织开展全员技能大比武和知识竞赛,营造“比、学、赶、帮、超”氛围;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实力,满足公司新发展阶段的人才需求;通过“扬帆计划”,坚持每年持续引进高素质应届毕业生,做好培养与评估,加强公司的人才梯队;通过持续完善现有薪酬、绩效体系,对研发、生产、质量的薪酬体系进行互通改革,加快生产技术人员的内部流动,同时,通过组建绩效核查小组,对各部门进行绩效核查,帮助各部门提升工作质量,促进公司管理效能的提升,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重视员工的身心健康,不定期组织员工活动,丰富员工文化生活,强化公司团队和组织文化建设,增加其认同感和归属感。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1、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收购湖南科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以19,129.5335万元人民币协议受让甘红星、胡爱国、羊向新、谢来宾合计持有的科瑞生物38.22%股份,共计27,327,905股。2023年3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该部分股份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科瑞生物61.70%股份,共计44,112,023股,公司成为科瑞生物的控股股东,科瑞生物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2023年12月,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平台以自有资金877.58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购买了科瑞生物1.72%股份,计1,227,303股。
截至本年报报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持有科瑞生物63.41%股份,计45,339,326股。
2、2023年3月,公司以人民币935万元竞得宗地编号为“嵊自然资规条〔2022〕第85号”的位于剡湖街道罗东路东侧,面积为15,96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人民币1,649万元竞得宗地编号为“嵊自然资规条〔2023〕第10号”的位于剡湖街道纬三路南侧,面积为28,42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方南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莫卫民先生、袁弘先生和赵秀芳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
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所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99,708,186股为基数(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201,728,18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020,000股),按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0元(含税),共计派发41,938,719.06元,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回购股份变动,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以公司未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转增)比例不变,调整分派(转增)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4〕2727号《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4〕2728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就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保荐机构就公司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兽药生产销售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方南平先生、吕慧浩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莫卫民先生、袁弘先生、赵秀芳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报告》。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后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兽药生产;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变更经营范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修订。
公司《章程修正案》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具体条款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3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嵊州市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4人,分别为方南平先生、吕慧浩先生、郑国钢先生、吴哲华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征求本人意见后,认为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所需的职责要求。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同意提名方南平先生、吕慧浩先生、郑国钢先生、吴哲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方南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吕慧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郑国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吴哲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4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共3人,分别为莫卫民先生、赵秀芳女士、游剑先生,其中赵秀芳女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本人意见后,认为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必备的职责要求,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同意提名莫卫民先生、赵秀芳女士、游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莫卫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赵秀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游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由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中莫卫民先生、赵秀芳女士需要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本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目前规模及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独立董事实际状况,拟定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按10万人民币/年领取津贴(税前,按月发放)。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
方南平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医药新昌制药厂员工、分析室主任及质保部常务副部长,浙江昂利康制药厂副厂长、党支部书记,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有限”)董事长、总经理,海昶生物董事,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嵊州市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州君泰”)董事长、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泰”)董事长、江苏悦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悦新”)董事、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昂利康”)董事、浙江昂利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医药销售”)董事、浙江昂利康动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保科技”)执行董事、嵊州市君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泰贸易”)执行董事、浙江嵊州瑞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南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143,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2%,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嵊州君泰36.62%股权,并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方南平先生与持有控股股东嵊州君泰23.68%股权的吕慧浩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方南平先生除在嵊州君泰担任董事长、君泰贸易担任执行董事外,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方南平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方南平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吕慧浩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医药新昌制药厂国际贸易部副经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供应部经理,昂利康有限董事、副总经理,浙江福朋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信汇制药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亿联德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任嵊州君泰董事、浙江昂利康胶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胶囊”)董事长、浙江昂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博生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昂利康医药销售董事长兼总经理、珠海亿联德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白云山昂利康董事、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昂利康健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健康”)执行董事、上海汉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科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生物”)董事、科士华(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昂利康锦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天康创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慧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253,62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0%,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嵊州君泰23.68%股权,并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吕慧浩先生与持有控股股东嵊州君泰36.62%股权的方南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吕慧浩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吕慧浩先生除在嵊州君泰担任董事外,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吕慧浩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吕慧浩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郑国钢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主任药师。曾任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化学室主任、食品所所长、副院长;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副主任;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国家药品审评中心挂职团团长;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教授;第十一届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昂利泰董事,兼任杭州郑国钢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省药学会副秘书长。其参与的研究项目“泮托拉唑钠及制剂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获得2018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国钢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郑国钢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郑国钢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吴哲华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本科学历。曾任康英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昂利康有限董事,东方生物系统有限公司(香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兼任嵊州君泰董事、江苏悦新董事长、科瑞生物董事长、江西淳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哲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吴哲华先生的兄弟吴伟华先生持有公司0.21%股权,吴哲华先生的配偶尹若菲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嵊州君泰21.18%股权。吴哲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吴哲华先生除在嵊州君泰担任董事外,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吴哲华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吴哲华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莫卫民先生: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教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分析化学研究所所长、民盟浙江省委科技委员会主任、政协第十届和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政协第二、三、四届杭州市下城区委员会常委。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硕华生命科学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家禁毒委员会非药用类麻醉和委员、浙江省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浙江省有机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教育部高校分析测试中心研究会理事、《理化检验》化学分册期刊编委。其参与的“极性小分子食品污染物关键检测技术创新与应用”获得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莫卫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且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莫卫民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莫卫民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赵秀芳女士: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硕士,教授,历任绍兴文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经管学院副院长,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教授,绍兴市第九届政协常委,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秀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权;且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秀芳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赵秀芳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游剑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曾任丽珠医药集团技术员,美国MD安德森癌症中心博士后、中国颗粒学会青年理事、中国药学会药剂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其参与的研究项目“抗肿瘤分子靶向新药BZG和光热消融-化疗靶向治疗新模式的研究”获得2017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抗肿瘤分子靶向药物和靶向治疗模式的研究”获得2015年度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奖一等奖。
游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且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游剑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游剑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在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1000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会议为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1000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莫卫民先生、袁弘先生和赵秀芳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第十至十三项、第二十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第四、六、七、八、十、十一、十二、十三、二十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上述议案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采用累计投票方式选举,其中分别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制药、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1000号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
(四)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0”,投票简称为“昂利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召开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做出投票指示。
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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